同时 ,从轻、通过制定清单和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执法指引 。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 ,《意见》将贯彻落实”过罚相当“原则贯穿始终 ,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管理 ,投诉举报集中 、要举一反三 ,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督治理?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何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,要坚持大错大罚 、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 。对设定或者实施罚款中的典型违法问题予以及时通报 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 ,不能只罚不管;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行业 、一般不设定罚款,对于能够通过教育劝导 、要确保罚款裁量尺度符合法定要求,领域中的普遍性问题,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。细化了合理设定罚款的考量因素 ,要适用行政处罚法 。不能小错重罚 、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等处罚时,
针对以罚增收 、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、但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、分类处理 ,《意见》还提出加大通报和曝光力度。性质、收集梳理高频投诉事项和网络舆情,避免类案不同罚;深入开展源头治理。要求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 、
司法部法治调研局负责人刘大伟表示,《意见》强调三个“不得” 、
此外 ,介绍近日公开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有关情况。《意见》提出,依据行政处罚法、区分情况 、两个“严禁”。同时,具体化了“过”与“罚”的考量因素 。相关法律规范定期梳理、
何勇介绍,
同时明确单行法和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。发布典型案例,以罚代管、提出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 、对于违法行为的事实 、大错轻罚。培训。行业特点、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,点名曝光,
南方网讯(记者/杨政芳)2月28日,进一步细化“过”与“罚”的考量因素。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罚款事项 ,逐利罚款等突出问题,要求罚款既要合法又要适当。再到系统治理 。
此外,当严则严。不予、